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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昌公司非法集资案宣判:主犯潘杰被判无期

2018年9月29日上午10时,经过长达9个月审理,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诺昌公司非法集资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潘杰因集资诈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从犯陈辉、李赛飞等9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分别被判处7年及以下有期徒刑;从犯李某等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量相对较少且积极退清非法所得被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46岁的潘杰是宁波人,系上海诺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诺昌”)、深圳诺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诺昌”)的实际控制人。他曾因犯合同诈骗罪,在2005年4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诺昌公司非法集资案宣判:主犯潘杰被判无期

2013年11月,潘杰为骗取民间投资,在上海设立了上海诺昌公司。8个月后,他指派员工陈辉到舟山市普陀区开设了上海诺昌舟山分公司。

2014年9月,潘杰赶互联网金融发展大潮,在深圳设立了深圳诺昌公司,之后又指派陈辉设立了深圳诺昌舟山分公司。

潘杰让陈辉做了两家诺昌舟山分公司的负责人,全力在舟山推广售卖诺昌公司旗下“月富宝”“年富宝”等理财产品。

这些理财产品的年收益率为6%至12%不等,按月支付利息。诺昌对外宣称,客户投资的钱将用于公司购买大企业的保理债权加以升值。

事实上,按照深圳诺昌的经营范围,其只能在互联网平台上提供金融中介服务,不能有自己的资金池。然而,“月富宝”“年富宝”做的却都是线下业务。

陈辉通过业务员上街发放宣传资料、送客户礼品、召集客户“讲课”等形式,广泛吸收舟山市民投资。

短短两年间,诺昌舟山分公司不断壮大,先后在岱山县、定海区设立了营业部,吸收公众存款累计高达8273.5万元。

2016年7月15日,潘杰突然关停了舟山分公司。在投资者追问下,潘杰发公告称,舟山的这些资金已跟银行合作,投入到一笔15亿元的保理债权中,年底可以兑付本息。

但到年底,投资者却等来了潘杰被抓的消息。2016年12月27日,潘杰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逮捕,一同被抓的,还有陈辉等人。

经查,潘杰除了在舟山设立分公司外,还在绍兴、嘉兴和南京设立了3家互联网金融服务分公司。它们都以“保理业务产品”“高利率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潘杰对外声称用于购买保理债权的投资款,其实大部分进了他的个人账户。这些钱被他用于个人炒股、购置房产、支付房租、员工工资、投资保理业务等。

靠着“借新还旧”,潘杰共计吸收存款8735.3万元,归还本金111万元,支付利息837.28万元,实际骗取7787.02万元。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模式最后导致资金链断裂。

经统计,该案被害投资者达500余人,其中舟山人有410人。单人被骗数额小则数万元,多则两三百万元。其中,不少被害人是诺昌公司业务员的近亲属。

目前该案追赃到位的资金有限,受偿比例很低。法官希望以此案提醒投资者,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提高风险意识,规避非法集资陷阱。

原创文章,作者:芭蕉扇,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809030.com/p2p/27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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