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期货

浙江、重庆出台措施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5日召开的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部分小微企业经营造成了影响。浙江省制定出台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17条政策意见,从要素成本、财政税收、金融保障、外贸出口等方面提供支持,意见将在2020年2月至4月之间执行。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5日召开的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部分小微企业经营造成了影响。浙江省制定出台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17条政策意见,从要素成本、财政税收、金融保障、外贸出口等方面提供支持,意见将在2020年2月至4月之间执行。

  浙江省经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针对性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加大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和物流成本,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天然气的价格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二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减免。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境内外展会的费用给予补贴支持。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第一个月房租免收,后两个月减半。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企业,暂时续贷、减免利息。

  四是加大小微企业外贸出口支持。为小微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降低检验检疫费用,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4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涵盖资金支持、减税降费、优化服务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举措将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在强化资金支持方面,重庆要求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出现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

  同时,重庆市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适当减免税收;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疫期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积极减轻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减免租金,减轻企业用电用气负担。此外,重庆还将实施灵活用工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原创文章,作者:Dehu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809030.com/futures/60329.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270670720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